骝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清单
骝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以党总支书记、校长为组长,各党总支委员为副组长,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党总支委员、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,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党总支委员、副校长任主任,安保处主任任副主任。
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如下:
(1)按照《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》规定,履行加强辖区校园安全管理的主导责任。
责任处室:由安保处牵头,党支部、工会、团委、办公室、教科室、总务处、教导处配合。
(2)负责辖区校园的安全监督管理,拟定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。
责任处室:由安保股牵头,党支部、工会、团委、办公室、教科室、总务处、教导处配合。
(3)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,指导辖区校园落实安全教育课程,普及安全知识。
责任处室:由教导处牵头,党支部、工会、团委、办公室、教科室、总务处、安保处配合。
(4)督促、指导辖区校园的安全监管管理工作,指导辖区校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
责任处室:由安保处牵头,党支部、工会、团委、办公室、教科室、总务处、教导处配合。
(5)在职责范围内指导辖区校园开展安全检查,组织、协调、督促消除安全隐患;负责组织辖区校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。
责任处室:由党支部、工会、团委、办公室、教科室、总务处、教导处、安保处根据职责牵头,其他处室配合。
(6)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。
责任处室:由安保股牵头,党支部、工会、团委、办公室、教导处配合。
(7)各党总支委员负责联系学校的安全稳定管理、督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。 |